公园设点、电视直播,上海律师在全市第20个敬老日为全市老年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讯
日期:2007-10-2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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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在静安公园为老年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律师同志,我退休的企业转制了,由集体性质转为了民营性质,退休金的发放遇到了困难,该怎么办啊?”
“老先生,您先别着急,先填一下这份咨询记录单,我来看看您带来的资料。”
律师蹙眉浏览,手中的水笔不时在手边的纸片上,划出了代表一层层法律关系的符号。
“老先生,根据我国《公司法》、《劳动法》和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的转制方案,应该得到职工大会的通过,退休人员的安置包括在这份转制方案中。从您提供的材料看,新企业在转制方案承诺按原标准为退休职工提供福利待遇,基于此条款,您可以和相同处境的老职工联名向新企业的工会反映情况,如果依然无法解决,可以向牵头该企业转职的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谢谢!谢谢!”老者握紧律师的手,起身连声道谢,方才的满脸愁容,转为了豁然开朗的笑容。
“这是我的名片,有新的情况,您可以随时联系我。”
“律师同志,麻烦您了。”
刚刚送走老人,律师迅速往自己嘴里塞了颗清凉糖,继续开始了下一项的法律咨询……
梧桐疏影,清风送爽,10月19日的静安公园沉浸在一片尊老敬老的气氛中,为庆祝上海市第20个敬老日,市老龄办以及本市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劳动、卫生、退管会等部门摆下咨询台,为老人义务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摆在公园门口处最显眼位置的,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义务法律顾问团所设的咨询台。刚才为“退休金困扰”的老先生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正是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律师。他率领岳文辉、李鸿、张善美、浦泽幸、陈秉惠、陈东风、毛国平、曾鑑清、陆钧、海宝、江仁所等12位上海律师在4个小时的咨询时间内,为200余人次的老年朋友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内容涉及赡养、居住权、房产权、结婚权、离婚权、再婚权、继承等各类老年人维权问题。
整个咨询过程中,市律协义务法律顾问团律师们专业、简明而耐心的咨询得到了老年朋友的一致称赞,并且得到了出席咨询会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市政协副主席宋仪侨的赞扬。市领导指出:“‘和谐养老’离不开‘依法养老’,上海律师走进公园义务为老年人普法,倡导老年人依法维权,为上海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气氛。”
此外,19日下午,“东方大律师”获得者徐晓青律师、厉明律师作客“九九关爱·上海市2007年重阳节全天电视大直播”,以电视直播的形式,向电视机前的老年朋友,讲解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有关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