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1992年至今,我国民航业共收缴机场建设费累计超过300亿元。多年来,人们一直对其进行质疑——如果坐飞机要交机场建设费,那么,坐汽车是否要交公路建设费?住旅店是否要交房屋建设费?买菜是否要承担菜市场建设费?还有,乘客出了机场建设费,那机场算是谁建的?乘客算不算股东?机场收入有乘客的份吗?乘客交建设费,机场赚钱,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毫无疑问,民航是营业和营利性质的企业单位,其各项建设费用应该从利润中提取支付。可是现在,民航却把建机场的费用转嫁到乘客头上,这当然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然而,这项本来于2005年到期的机场建设费,却在相关部门的核准下,续征至2010年。这种霸道的行政收费,再次令全国人民陷于无奈。
韩甫政说:“自建国至今尚没有一部法律作出具体或相关规定,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以机场建设费的名义予以征收。”所以他认为,收取机场建设费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同时也违反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有专家说:“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民航部门对公众合法权利的一种蔑视!”
所幸的是,在亿万乘客中,终有律师韩甫政怀着以卵击石的悲壮,为了公平毅然向机场建设费发起挑战。如今,“国内法院首次受理有关机场建设费的行政诉讼”,但愿法院能够作出公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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