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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线上研讨会

    日期:2021-02-05     作者: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卫健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并公布,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共分总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个章节、110条法律。卫健法作为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亮点颇多。
       为进一步加强对卫健法的学习和理解,2020年6月17日下午,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举行了一场卫健法线上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全程两个小时,由上海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江海律师主持,副主任沈涛律师和其他七位委员律师进行了主题发言,主任卢意光律师作总结发言。
       会上,研究会委员江军律师、吴颖律师、沈涛律师、尹刚律师、邱靖律师、谷翔律师、刘阳芳律师、胡亚林律师及江海律师分别围绕个人健康信息及隐私保护、禁止科室承包、禁止政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及禁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分配或变相分配收益问题、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基本药物制度、健康保险规定以及行政处罚规定的变化八个主题对卫健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加强了与会律师对于新法的理解和认识。
      会议最后,研究会主任卢意光律师提到,《卫健法》围绕“一个目标,四梁八柱”,将我国新医改纳入法治轨道。这不仅在理论上将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明确;对于实践中,比如医药健康律师、以及律协的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关注范围也进行了明确。因此,对于《卫健法》中“一个目标,四梁八柱”进行理解和掌握,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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