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切换新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广东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日期:2001-06-07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1,956次
据悉,《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已于近期出台。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供水以综合平均水价为标准,实行分类水价。

《办法》还规定抄表到户的改造资金,由供水企业自筹或在水价中适当筹集,增容费等供水建设收费按规定取消。此外,供水企业也不得要求

用户交纳保证金或强制用户在银行存款划拨水费。用户水表的维修、更换以及技监部门对贸易结算水表的强制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支付,不得在

水价外另向用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