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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会议纪要 (2003―7)

    日期:2003-07-1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5,932次
7月2日下午,上海市律协维权委召开会议。会议由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宝麒主持,李海歌、鲍培伦、任金保、万恩标、丁晓文、王旭峰、杨绍刚、杨文炳、汪瑜、徐廷廷、黄立群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1、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体系,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通知》和《关于对〈中国律师执业权益保护与发展报告〉相关内容进行调研的通知》,并研究贯彻意见。2、讨论近阶段有关涉及律师维权的个案。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全国律协《通知》的精神,近期内开展一次有关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及律师执业环境情况的全面调研。采用由维权委召开部分律师座谈会,同时印发“问卷调查表”的方法广泛征求意见。座谈会的组织及“问卷调查表”的印发由秘书处负责落实。调研情况由调研部汇总,形成初稿后,维权委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会议对近期几起律师要求维权的申请进行了讨论:一、关于诚和所刘律师在本市某法院开庭遭到审判员辱骂,要求维权一事。会议认为法官在庭上使用不文明语言,这有悖于法官的职业道德,也是对律师不尊重。维权委将通过适当的形式向该法院提出改进建议。二、关于浦南所律师赵永明反映新民晚报“她为何三诉三败”一文报道严重失实,影响执业声誉,要求维权一事。会议认为:新民晚报在近期内多起关于律师的报导确有失实之处。经市律协出面交涉,“新民晚报”对此已表示歉意并采取了相应补救措施,有必要将交涉情况及时向赵永明律师反馈。三、关于绍平所吴律师反映某法院因其妻系该法院离任法官为由,对其受理该院管辖的案件予以限制,要求维权一事。会议认为吴律师反映的问题涉及对“法官法”有关规定的解释,需与市高院进行沟通,必要时可向中华全国律协反映。 会议对 5月20日某所马律师被刑事拘留(现已取保候审)及6月25日绍兴市公安局准备对某所朱律师、李律师刑事拘留(被黄浦司法局阻止)之事给予高度关注。根据律协会员部目前调查的材料,会议认为①马律师在执业中,有触犯刑法的嫌疑,警方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不涉及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建议纪律委员会予以关注。②朱律师、李律师在执业中,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但尚未有证据证明其已触犯刑律,维权委将会同黄浦区司法局及时与警方沟通。必要时,可会同黄浦区司法局直接去绍兴调查。 会议对南汇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因执业过错,引起执业责任赔偿一事作了分析,认为今年上半年已发生的5起执业责任赔偿案的起因均属于“低级”错误,反映了少数律师的责任心不强和法律素质欠佳。建议协会应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并采取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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