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虚拟货币是因噎废食
日期:2008-01-29
作者: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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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丽萍代表在其草拟的《上海市网络游戏条例》初步草案中明确写到“网络游戏企业不得发行虚拟的货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提供虚拟物兑换成人民币或者其他现实财物的途径”。本来网络游戏企业推出虚拟装备的实质就是用虚无缥缈的程序代码,把玩家的真实货币诱入自己的腰包。这种行为应该是立法予以禁止的。(1月28日《上海青年报》)
钱丽萍代表的草案可谓一番苦心,可以理解,但这种做法本身却是因噎废食。道理很简单,我们不能因为金钱诱惑人们犯罪就禁止金钱吧?虚拟货币只不过是游戏中的一种软货币,他之所以会诱惑人犯罪不是虚拟货币本身的原因,而是我们对网络游戏的管理有问题,而是犯罪人的素质有问题,我们不能把管理的漏洞与犯罪人的丑陋让虚拟货币承担,很显然,这是不科学的。
网络游戏企业发行虚拟货币,实际上是网络游戏企业的一种商业手段,对于这种商业手段,我们的确需要规范,需要立法,不过,我们要做的应该是疏导,应该是让这个商业手段更加符合商业规律,更加符合人的心理发展规律,或者说,我们更应该让他符合虚拟市场规律,因为网络游戏也是一种文化产业,对于这种产业,我们要做的不是禁止,而是要让他健康发展,成为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平台。
盲目的禁止虚拟货币,不但不利于游戏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取得实际的社会效果,因为禁止虚拟货币后,一些游戏企业很可能会用别的方式代替虚拟货币,必然造成此起彼伏,反而,更不利于管理,我认为,对于虚拟货币导致的问题,我们只有从问题本身去发现解决的规律,才能消灭问题,这才是根本。
因噎废食的办法,不但治疗不了噎,反而会因为废食造成更大的危害,我们应该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