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确定以“户”为单位作为认定第二套住房的标准后,上海部分银行昨天(10.14)也向记者表示,近期第二套房贷的实施细则将陆续出台,执行标准可能各不相同。 |
昨天(10.14),记者致电建行上海分行,该行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内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因而实施标准不会一刀切。而沪上工行、中行、民生、交行等也表示,房贷细则最快将于下周出台。据了解,目前各家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仍然存在较大分歧。建设银行表示,第二套房的认定将以户为单位。而光大、华夏银行则透露,对第二套房的界定会以个人为单位,即夫妻双方可以分别贷款买房,分开认定。不过光大银行规定,对于同一贷款人,即使此前的房贷已经还清,再贷款买房仍被视为第二套房。目前,央行并未对第二套房的界定给出统一标准。但此前,央行负责人表示,不管如何界定,个人贷款记录都已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并将严格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苏宁:只要你曾经贷款买过房 那么就会在这个系统中留下记录 而人民银行说的第二套房贷 是所有银行的只能有一个第二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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