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律协动态

律协动态

震旦律师事务所吴忠明律师拒收当事人家属钱款

    日期:2003-06-1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736次
今年4月7日,震旦律师事务所受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2003)法援刑字第107号案件,该所吴忠明律师受指派承办此案,作为被告人金某的辩护律师。金某在聚众斗殴中持刀刺中他人心脏,致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庭审中吴律师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了有利于被告人定罪量刑方面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被告人金某的母亲千里迢迢从吉林延边赶来上海,向吴律师哭诉,金某从小丧夫,靠其母一手拉扯长大,其母现在又年迈多病,恳请吴律师帮忙,同时拿出了一个装有数千元人民币的信封硬塞给吴律师。面对这样的情况,吴律师想到了律师的形象和职业道德,坚决婉拒钱款并一再安慰其母亲,表示:虽然这是件法律援助案件,但也一定会按照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月10日,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5月20日,震旦所收到金某母亲的感谢信,信中写到:“吴律师,您的清廉形象留给我深深的印象,改变了我对律师事业的错误想法,进而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在信中金某母亲表示:“我相信身为母亲虽力量微薄,但会尽一切所能给儿子信心和勇气,让他直面铁窗生活,战胜一切困苦,争取早日获得新生。”
吴忠明律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做了一名律师应该做的事,其拒收钱款一事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说明律师遵循职业道德可以使公众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有利于罪犯改造,社会稳定。吴律师为上海律师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形象。值得学习,应该表扬!


附:金某母亲的感谢信

吴律师:
您好!
由于言语障碍,我无法表达内心的真是感受,只能由人代笔略表谢意。
作为无期徒刑犯的母亲,我的身心已疲惫之极,但您的正直和维护公正的能力给了我信心和坚强。
吴律师,作为法庭指定律师,您的清廉形象留给我深深的印象,改变了我对律师事业的错误想法,进而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我相信身为母亲虽力量微薄,但会尽一切所能,给儿子信心和勇气,让他直面铁窗生活,战胜一切困苦,争取早日获得新生。为此,我会常去上海探监的。届时还望您给以指导和帮助。
吴律师,再次感谢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并祝愿您及家人幸福安康。

金×的母亲金××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