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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四个一”学习宣传新律师法

    日期:2007-11-06     作者:汤 敏 孙晓坤    阅读:1,475次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做好修订后的律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灌南县司法局“四个一”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活动。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会议强调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科室,特别是律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织,狠抓落实,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全县两个律师事务所近十名律师召开座谈会,积极学习律师法。律师们畅谈了新颁布《律师法》的意义和自身的感受,并结合灌南律师行业的发展实际,对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律师法》的活动发表了意见。举办一次广场宣传。全县所有执业律师在县人民广场举办一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展板、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律师制度的社会功用,扩大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开展一次征求意见活动。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现有律师事务所,同时向社会各界印发征求意见表200份,重在发现问题,制订整改措施。举办一次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送法下乡,每个律师所要同一个村挂钩共建,上一堂法制课,送一批法律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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