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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交流平台 促进律师发展——黄浦律师论坛纪实

    日期:2007-11-28     作者:黄浦司法局律公科    阅读:2,402次
 
  11月18-19日,第六届“黄浦律师论坛”在市郊如期举行,市司法局桂晓民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徐晓青副会长以及市局律管处、市律协部门领导、黄浦区法院、检察院、区司法局领导、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共约100余人参加。从2002年起,每年一届的黄浦律师论坛无论从规模、参加人数、还是从论坛的主题、内容以及论文的数量、质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升。六届论坛先后涉及到19个专题,157篇论文并从每届收到的论文中评选出近40篇优秀论文并授予奖杯、奖状,编印了四本论文集。六年来的论坛举行,已经成了黄浦律师界沟通观念、探讨业务、交流经验的重要平台,也成为了促进黄浦律师业改革发展的形式和途径。
    举办“论坛”首先强调一个“坛”字,这是一个讲坛,一个为黄浦律师提供交流经验、开拓思路的平台,提供研讨业务、畅谈发展的空间;其次突出一个“论”字,在这个平台上,让黄浦律师联系全区律师业的实际自由议论,对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争论,正如黄浦区司法局潘鹰芳指出的:“让思想交锋才能碰撞出智慧火花。”因此,从“论坛”开设起就体现了倡导务实之风、开放互助、自由发表、热烈争论的特色精神,通过务实争论的沟通交流促进黄浦律师业的发展。
每届“论坛”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活跃,调动了律师们积极参与的主动性,逐渐使“论坛”成为黄浦律师交流经验、展示成果的峰会,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从第一届“论坛”围绕“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探讨”这个专题,进行主题发言和自由发言。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应当从建立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和律师业务案卷归档工作抓起,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人员及责任落到实处。引起与会者的热烈议论。
    在涉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中“如何搞好团队化操作管理”的主题讨论时,与会者充分发表了意见。团队化操作的最佳基础是合伙制,而合伙的“深度”直接影响到团队化操作的质量和相关的制度建设;团队化操作的主力是合伙律师和聘用律师,在实践中探索形成合作办案制度、合伙人担纲负责制度以及业务委员会制度,从而调动了合伙人和聘用律师的积极性;团队化操作的关键是分配问题,在实践中探索形成对合伙人实行分值分配法,对聘用律师实行团队操作费加考核分配法;在团队化操作的行政管理上实行全所一盘棋,从而做到设备最优化配置,资源最优化组合,人员统一调配,后勤共享保障,使事务所团队化操作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论坛”一开始就体现了不尚空谈而是务实之风,这是一个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取经学习的平台,在这里,律师们可以尽情地思考与畅想,可以尽兴地研讨与争论,可以尽心地发现与建议。
历届的“论坛”中,围绕“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管理模式、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商业化中的诚信原则”、“法律服务要不要树立营销观念”、“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等专题,律师们积极撰写论文,踊跃发表意见,释放各自的意气才情,展示不同的才俊风采。
    “论坛”始终保持一种风格,这就是根据律师执业中大家遇到的共同问题进行议论。参与“论坛”活动的律师们也感到,一次两次的辩论或许改变不了什么,但是却可以引发这方面的探讨,却可以触动这方面的设想,让更多的律师去思考、去研究、去实践。这就表明,实践发展是理论探索的源泉和动力,而理论探讨又推动和指导实践的进一步发展。要完成“拓展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的使命,必须深入研究当前律师工作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作出回答。黄浦律师论坛就初步发挥了这样的功效。
    每届“论坛”对论文评选择优都是委托他人进行的,体现了客观性和公正性。每次评选时,邀请市律协、市司法局、上海政法大学有关领导和教授及律师代表团、区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并制订论文评优标准,从选题角度、文章结构、指导意义等三方面进行考评,体现了公平性、权威性和择优性。每届“论坛”都有一批具有执业理念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到“论坛”展示,给大家带来了他们如何进行知识更新、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宝贵经验。参与“论坛”活动的律师认为:对论文可以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但对经验是难以评出好坏的。大家感到,先进经验的创新过程应该是很困难的,但很宝贵。每一次参加“论坛”,大家都能发现先进经验、应用先进经验、指导自己执业的本领,这就是非常值得的。因此,参加“论坛”活动的律师感觉到,“论坛”是律师间相互学习自己需要的东西的好形式,大家可以互相了解律师业务发展的情况,业界同仁互通有无、交流经验。只要是交流,就可以信息互通,彼此学习。没有沟通就没有了解,没有了解就没有理解,没有理解就没有信任,没有信任就不可能团结,就不可能推进黄浦律师业的发展。于是,参加“论坛”的人数从最初的二、三十人,逐渐扩展到一百多人,撰写的论文越来越多,质量也越来越高。这是“论坛”有持续生命力的重要基础。
    六年来,“论坛”每年如期举行,30余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不仅亲自撰写论文、参加讨论,而且动员和组织本所律师撰写论文、参加会议,有些所还自行召开研讨会,内部出版论文集,积极推动“论坛”深入基层。他们认为,要打造出一个品牌律师事务所,培养出一批比较优秀的执业律师,需要良好的法律文化。而法律文化很难自发产生,营造法律文化的最好途径是学习。他们把开展与参与“论坛”活动,作为培育法律文化的课堂之一。这个经验和做法,值得总结发扬。
区司法局和区律师代表团决心依靠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进一步办好“论坛”,让“论坛”更富有成效,更具有吸引力,使“论坛”真正成为一个平台、一个窗口、一个讲坛,显示着黄浦律师对事业的执着和职业的骄傲,显示着黄浦律师在自律自强中正在成熟与进步。
    区司法局潘鹰芳局长不仅每届论坛参加,还为四本论坛论文集作序。这充分证明了领导的重视与关注。潘局长说:“《论坛》是一个博采众家之精、交流各人之长的平台,律师同仁们的言论无疑是精彩的,而在寻常司法实践中做的则更为出彩”,“自己作为一名司法局长,责任不轻,使命重大。为黄浦律师搭建公平、公正的执业环境,应该一如既往、责无旁贷;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更需要扬鞭奋进,时不我待。”
    “论坛”始终得到市司法局、市律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指导。市司法局桂晓民副局长六届论坛亲自参加,市律协多位会长、副会长也参加并对“论坛”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桂晓民副局长在2007黄浦律师论坛上指出:“我每次都来参加这个活动,我觉得一次比一次办得好,一次比一次要进步。今天的两个议题:一个是技巧,一个是和谐社会,都是专业性很强的议题。第一,律师在法庭上能用语言、声调、感情等技巧来煽情、来打动法官,使我们律师在庭审中形象更加清晰,辩护的更为有力。第二,和谐社会。律师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理论基础。而我们应该做的也有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多为律师着想,使得律师在建设法制社会中更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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