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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本国公民在新疆非法施测绘行为被行政处罚

    日期:2007-04-28     作者:孙闻 吴晶晶 李美娟    阅读:1,429次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维森27日指出,外国公民在华从事测绘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有关法律。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李维森当天在中国

19座名山高程数据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日本国公民相马秀广等四人近期在新疆艾比湖区域非法实施一次性测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测绘行为、罚款、没收测绘工具和测绘成果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李维森说,根据中国国土资源部发出的《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在外国人来华从事的测绘活动分为合资、合作形式和一次性测绘形式。合资、合作形式需要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一次性测绘形式,是指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的测绘活动。这一《办法》于2007年3月1日起由国家测绘局负责监督执行。

    《办法》规定,外国组织和个人来华开展合资、合作测绘,不得从事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以及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活动。

    经查,2007年3月5日,日本国公民相马秀广、村田泰辅、远藤邦彦、洼田顺平4人受日本国综合地球环境研究所委托,携带两部手持GPS接收机、1∶100万比例尺英文版地形图、1∶50万比例尺英文版地形图、1∶10万比例尺俄文版地形图,在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研究员穆某某的陪同下,驱车进入新疆艾比湖区域,在进行生态环境演变考察活动中,未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实施了一次性测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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