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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启动海岛规划立法和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

    日期:2007-07-03     作者:尹晓宇 杨健    阅读:1,638次
     记者从近日在京召开的第一次国家海岛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获悉:我国全面启动规划、立法、政策研究和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力争在21世纪20年代将我国海岛地区建成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海上明珠。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岛众多。据介绍,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6500多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岛屿和岩礁约上万个。这些海岛大多远离大陆,交通不便,生存条件与临近大陆沿海相比差距很大。近年来,海岛生态破坏严重,一些特殊海岛保护不力,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权益。

海岛特别保护区建设,将坚持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保护海岛资源和生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国防安全。增加对海岛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切实解决海岛居民吃水难、行路难、出航难、避风难和电力不足、通讯不畅等问题。争取用10年时间,使海岛地区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垃圾及污水处理妥善解决,全面改善和提高海岛生活、生产及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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