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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文明与司法改革”律师培训班圆满结束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4-12-11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5,759次

        为了进一步提高律师执业能力,推进律师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量,2014年12月5日至6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与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在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北路校区共同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律师培训班,共吸引本市近300名律师参加。

        开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周杰普主持,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郑少华,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刘小禾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本次培训围绕“司法文明与司法改革”的主题开展了八场专题讲座。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首先讲述了审判中心与辩护制度完善的相关问题;武汉大学法学院林莉红教授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从立法目的、审判体制、受案范围、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实、透彻的解析。下午,上海财经大学王树义教授通过列举中外环境资源法的法庭设立、案例审判等情况,讲解了环境司法的专门化;随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行了深刻解读,强调要坚持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第二天由武汉大学占善刚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保生教授分别就新民诉法、新刑诉法的理解与适用进行解读,使参训律师了解修订背景及意义,更好地加以运用。中国政法大学柳经纬教授梳理了当代中国的私法进程和未来方向;武汉大学江国华教授富有激情地畅谈了自己对于司法改革的理解和感悟。

        诸位专家学者结合律师工作实务,讲授了当下的法治热点和法律前沿问题。培训内容贴近律师执业特征,参训律师普遍反映本次培训班主题新颖、内容前沿、议程紧凑,使广大律师对法律适用有了更深的理解,有利于业务能力的提高。不少律师表示,本次培训汇集诸位国内法学大师,亲耳聆听他们的授课,真是受益匪浅。最后,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葛伟军对两天的培训进行了精彩总结,并代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对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为本次培训所作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本次培训在热烈、有序的气氛中圆满落下帷幕。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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