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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5岁以下律师全部达“大本”以上学历

    日期:2002-02-2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5,880次
记者今天在司法部了解到,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司法部已经制定出关于加强律师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其中两个具体目标是:到2006年底,除个别地区外,45岁以下的律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到2005年要培养出至少500名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律师。
司法部提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要大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包括提高律师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要加强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通过不同方式的学历教育使执业律师的学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还要培养一批懂科技、懂经济、懂外语、懂世贸规则的专家型人才。
去年年底修改的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这一修改从法律上提高了律师行业的入门条件,必将促进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对先入门者进行持续教育培训,对后入门者加高门槛,严把“入口”,管理机构希望通过以上种种措施,把律师队伍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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