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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讲座

    日期:2014-11-03     作者: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

     10月24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报告厅举办专题讲座,由研究会委员、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律师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与会的120多名法律同仁分享了他的专业心得与经验。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与成熟,怎样保护人们不受信息网络的侵害成为了一个新的命题。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新发布。刘春泉律师将这一司法解释逐一解读,并与《侵权责任法》相互对照,分享了自己理解,并与以往的案例结合,充分详实地解读了这一司法解释。
      讲座过程中,很多律师就自己对该司法解释的理解向刘春泉律师提出了许多问题,与刘春泉律师交流了心得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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