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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俱乐部公安局旁非法填海 称手续同行业最全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1-11-23         阅读:4,272次

大梅沙京基喜来登附近,一片沙滩被大石和建筑垃圾埋没。

大梅沙游艇俱乐部涉非法填海

工程老板称工程仅部分手续过期,现已补办,近日将复工

“有人非法填海!”3天前,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有人在(深圳)市公安边防分局舰艇大队码头与大梅沙京基喜来登之间的一片沙滩上运石填海,拟建海上国际游艇俱乐部。

建筑垃圾填海,目前已经停工

记者了解到,该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的运营主体为深圳市大梅沙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施工地点在深圳市公安边防分局船艇大队码头进门的西侧。近3天,记者多次来到这里都看见,紧靠船艇大队码头护堤的该工地,已用大石头和建筑垃圾填埋了部分沙滩,面积大过一个篮球场,最高处约有2米多,大片沙滩被埋没;工地中央一直摆放着一台黄色的大型挖土机,但是,记者多次来此观察、蹲守,既未发现有车进入卸石,也没有看见有人进场作业。附近一居民告诉记者,一个月前这里就开工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进度一直不快。一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前几天运石的泥头车好像来得很频繁,一般都在早上、中午和晚上人们不上班的时候才出现,经常是多辆车同时来、同时走,行动十分诡秘。而船艇大队门卫哨兵称,不知道为什么,近两天这里没有看到工程车辆进出。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距离工地50米远处的工程临时指挥部,看到这里有两栋临时搭建的工棚,但几乎人去楼空。

负责现场施工指挥的深圳市大梅沙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黎军告诉记者,填海工程目前已填了200多立方米,基础部分主要是用大石头,建筑垃圾铺在上面,以后还要固化。由于施工手续目前还不齐全,这个工程一直进度不快,近两天已经停工。目前正在补办手续,工地除留几人看守外,其他人员已经撤离。

有关部门表示

两项手续过期,施工属于违法

该填海工程究竟是否违法?记者走访了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深圳支队和盐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查看了相关历史资料。

据了解,深圳市大梅沙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自1998年开始投资深圳市大梅沙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2003年3月6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正式下文批准同意该公司在大梅沙湾使用海域41.66公顷,其中填海4.48公顷,港池泊位用海37.18公顷,用于开展游艇及海上运动项目,使用期限10年。同一天,该公司获得了由国家海洋局印制的《海域使用权证书》。随后,该公司也相继向深圳海事、环保部门办理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海域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2008年2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将大梅沙项目的游艇停泊区划定为广东省15个游艇停泊区之一。由于该公司的工程涉及市公安边防分局舰艇大队码头的营区,该公司还向广东省公安边防部队提出在大梅沙经营游艇项目的申请,于2002年5月得到了“原则同意”的批复;今年6月,经深圳市公安边防支队领导批示,直属船艇大队同意该公司进驻大队东片码头,并将码头约270平方米的闲置空地作为工程临时指挥部。

但是,该工程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今年4月30日已到期,有关部门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即属非法。盐田区土地规划监督、城管以及梅沙街道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均都曾多次前往过问或干预,但由于监管权属于海洋部门,盐田区政府只能向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今年10月14日,市领导来盐田区调研盐田区旧城改造和项目建设有关问题时,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就大梅沙游艇俱乐部涉嫌违规填海问题,明确指出,大梅沙海域不应再填海建设游艇码头项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11月7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形式向深圳市大梅沙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下达了正式通知,指出“有关大梅沙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审批事项已经过期。”

昨天下午,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深圳支队郑副支队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深圳市大梅沙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相关手续有的已过期,至于填海是否违法,他们正在着手调查,一有结论会立即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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