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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不能收-武绍智律师无偿援助老革命军人

    日期:2007-10-11     作者:赵春雨    阅读:1,973次
2005年的初春三月,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武绍智律师在百忙中接到一个法律咨询电话,咨询人孟桂英为其丈夫王俭评定伤残等级一事慕名向武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武律师热情地接待了孟桂英。听完孟桂英讲述的详细情况,武律师深表同情,从此开始了为孟桂英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历程。
孟桂英的丈夫王俭于1949年加入八路军,并任一营三连一排排长,在战斗中英勇奋战,曾两次负伤。解放后,王俭因伤复员回家,后被评定三级甲级伤残。1998年又经延庆县医院医治,根据伤情被评定为二级乙级伤残。2000年2月15日在县医院医治过程中,王俭的病情不断恶化,咀嚼功能完全丧失,语言功能完全丧失。2001年12月26日,由延庆县医院负责评残的大夫开具了诊断证明书,并填写了一级伤残检评登记表,但是,延庆民政局对评残一事屡次推托,并未将王俭的评残材料上报上级机关。为此事,孟桂英整整奔波了一年。2002年春季,王俭住院期间,孟桂英又 三番五次 找到民政局的负责人员,但始终没有回音。随着病情的恶化,王俭于2003年1月27日不幸病逝。之后,孟桂英又继续要求为王俭生前的伤残给予评定,为此找过很多部门,并前后两次提出行政复议,但都无疾而终。孟桂英百般无奈,求助无门。正当她走投无路、失去信心的时候,在一次偶然的法律咨询中,武绍智律师向她伸出了援助的双手,为她重新点燃了希望。
武律师在充分了解案件详情后,建议孟桂英以延庆民政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延庆县民政局履行申报王俭一级伤残等级的法定职责。武律师又了解到孟桂英一家因王俭在战斗中负伤留下后遗症,多年卧病在床,家境十分贫困,当即决定无偿为孟桂英提供法律援助,不仅没有收取任何律师代理费用,连案件办理期间往返的交通费都自己承担。武律师的爱心和义举让困境中的孟桂英感动不已。
武律师接办案件以后,撰写了多份材料不断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并多次前往北京市民政局调取材料,但是市民政局与延庆县民政局之间依旧互相推托,不予解决问题。2005年4月28日,武律师代理孟桂英向延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免交诉讼费用申请,获得批准。武律师向延庆县医院调取了王俭应当评定一级伤残的资料,并出席了2005年5月23日的庭审。延庆县人民法院通过查证案件事实,听取武律师与被告延庆民政局的相互质证与辩论,最终以“(2005)延 法行 初字第27号行政判决书”作出“判令被告延庆县民政局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王俭的评残材料履行上报上级机关的职责”的公正判决。孟桂英拿着来之不易的判决书激动得热泪盈眶。
2006年3月13日,孟桂英再次来到邦道律师事务所,感谢武律师曾给予的无私帮助。由于孟桂英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再次请求武律师为其代理案件,并带来了案件的代理费用,武律师依旧拒绝收取,再次免费为其代理。武律师说,王俭作为一名革命军人为国家、为人民做出了突出贡献,老一辈革命家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为维护他们的权利尽一点绵薄之力是应该的。孟桂英动容地说,武律师一直以来无偿为我提供法律服务,我心里说不出的感谢,武律师为我们穷苦人伸张正义,不怕苦、不怕累,真是一位为人民服务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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