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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一个月内缴枪可减轻处罚

    日期:2007-06-01     作者:卢国强 通讯员刘巍    阅读:1,363次
    昨天,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宣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行动。从现在开始的30天内投案自首并交出非法涉枪涉爆物品者,将可从轻、减轻、免除或不予处罚,否则将从重处罚。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警方将对全市涉爆涉枪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同时,警方还将针对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重拳出击。据悉,非法烟花爆竹也被列入此次治爆缉枪行动的目标。

警方号召市民举报涉枪涉爆案件,有功者将获得奖励。对于包庇纵容此类行为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警方举报电话为110或6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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