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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爆料人为公众利益起底企业受法律保护

来源:劳动报 第四版     日期:2014-07-21     作者:马思华    阅读:4,774次

    无论解除合同还是被解雇 都应得到赔偿金

    20日晚间,上海福喜被曝向麦当劳肯德基提供过期肉的新闻引爆舆论,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爆料人为内部员工。

    作为一个员工,对雇主的忠诚义务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该作何选择?如何避免因为爆料而被企业打击报复?法律层面上,是否有保护爆料人的举措?

    劳动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胤。

当涉及公众利益时

公民责任优于忠诚义务

    陆律师表示,从一个在职员工的角度来讲,他本来的身份就是双重的,既是企业的职员也是社会的公民,既承担对雇主的忠诚义务,也承担公民责任。忠诚义务相对的是一家企业的个体利益;而公民责任是为公共利益而设定的。所以当两者利益产生重大冲突时,维护公共利益的公民责任是优先的。

    比如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不确定人的人身安全,是非常严重的公共利益。这个时候从员工的角度来讲,应当是选择维护公共利益,公民的职责是优先的。

    再比如公司班车超载,从违反公共交通安全的角度也是违法的,但从危害程度上相对比较轻微,这个时候对于员工来说,就不能以公共责任来对抗忠诚责任。

无论爆料人解除合同还是被解雇

公司都要支付赔偿金

    他认为,从新闻中可见,公司的管理章程是健全的,但是执行中,部分员工或者管理层明目张胆或者消极的不执行这些规定和标准。作为一名正直的员工,此时可以向公司提出管理异议,帮助公司纠正违规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威胁员工或明确告诉员工不要去执行这些制度,这时候作为员工已经没有办法通过内部的公司管理来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他有权利去向外界进行举报、寻求救济。

    陆律师指出,如果到了这个层面上,实际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没有办法维持了,属于公司在违反操作规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给予赔偿。所以无论是公司解雇员工,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都应当支付赔偿金的。

爆料人再就业过程中

应该有非歧视的保护措施

    至于如果员工如果因为爆料了该公司的丑闻而被开除,对今后的工作是否有影响。陆律师认为,这个主要看不同公司的价值观取向。如果一家规范的,有社会责任的企业肯定是会欢迎这种员工的,因为这种员工是非常正直的,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的;但是如果一家公司只想找一个听话的,随便它摆布的,那可能他就不喜欢这种员工。

    他同时表示,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应该是支持这种员工的,因为他是维护了整体社会公众的利益的。

    他还表示,法律对这些正直的员工的保护措施主要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允许员工自由地选择离开,而且这种离开公司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这不是员工的过错。另外一方面,在这些员工的再就业过程中应该有非歧视的保护措施,就是说企业不能因为员工过往经历而对他审查、歧视。但这一点是比较难做到的,因为每个公司的选择价值观是不同的,很难统一要求。所以对员工个人离职信息的保护应该加强,包括现在的判决书上网,对其内容等都应该是有一定的保护措施的。

原文链接:http://www.labour-daily.cn/ldb/node13/node18/u1ai198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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