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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裁定徐步高系合法被杀

    日期:2007-04-26     作者:新京报    阅读:901次
    涉及徐步高的三宗枪击案死因经陪审团经过长时间退庭商议,约于昨日中午时分一致裁定,香港警员梁成恩、尖沙咀行人隧道枪击案的殉职警员曾国恒及巴籍护卫都是不合法被徐步高所杀,而徐步高则是合法被杀。

涉及徐步高三宗枪击案的死因经陪审团裁定,警员梁成恩是不合法被杀,他是在执行职务期间,被休班警员徐步高抢去佩枪,并用该支枪射击,他的头及胸部中枪死亡。

而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巴籍护卫是不合法被杀,陪审团并裁定他是在执行护卫员职务时,被休班警员徐步高射杀。他的头部中枪死亡。

陪审团亦裁定,警员曾国恒是不合法被杀,他是在执行职务期间被休班警员徐步高射杀,他的面和颈被射中死亡。

至于休班警员徐步高,陪审团则裁定是因为袭击警员冼家强和曾国恒,最后被曾国恒射杀,是合法被杀。他身中多枪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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