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协组织律师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立法座谈会
日期:2004-05-2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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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至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起草调查组到上海调研。起草调查组成员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商务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由人大财经委经济室李鲁阳主任带队。 5月20日上午,调查组与上海律师界在宝安大厦20楼进行了立法座谈会。调查组、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的领导与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沪南律师事务所、嘉隆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融资租赁法的立法意义、主要内容、立法框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各位律师从各自的执业经验出发,结合国内外的融资租赁法律实践和立法例,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法律专业意见。座谈会气氛热烈,取得了很好的调研效果。会议认为,融资租赁法的制定必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我国的融资租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