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委员会召开“律师事务所内部机制及风险防范研讨会”
日期:2001-07-2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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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上海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委员会在律协六楼会议室召开“律师事务所内部机制及风险防范研讨会”。会议议题为:1、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机构的设立及运作、协调;2、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及承担。本次研讨会结合《中国最高额律师索赔案引起的沉重思考》一文展开讨论。与会律师认为,律师执业的风险将越来越大,而这种风险管理是体现在事务所的管理之中,平时业务管理中可能存在着赔偿的隐患,合伙人之间首先要有预测、防范的意识,不断地提醒律师引起高度的重视;更要建立律师监管制度,让它能正常地运作。与会律师畅所欲言,同时结合办案的实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律师还提出了律师执业保险能不能可以自己选择保险公司、如何解决律师需要赔偿时发生麻烦等问题。为此,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委员会建议,保险合同的条款可由律师与保险公司一起签订;同时,研究委员会表示将起草一份有关这方面内容的建议书,发至上海各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汇总后报送上海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