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日期:2003-07-1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6,256次
自上海市人大、市政府将市律师协会作为制定法律、法规必须征求意见单位以来,市律协每年约收到法律、法规(草案)或(修正草案)20余件。市律协根据收件的内容,组织具有这方面专长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审阅、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供立法机关参考。
今年以来,已有通力所、中伦金通上海分所等数家律师事务所及钱丽萍、岳文辉、周松强、李家麟、邹佳莱、竺建平、张复敏、董敏华、李宪英 、唐济民、乔文骏、聂鸿胜、孙育玮、商建刚、赵强、周丹、吴坚、李慈玲、沈伟民、俞建国、陆凤哲、吴栋、李小华、薛波、平海兵、陈应春、贺富强、王小咪、李佩芳、徐军等30余名律师积极参与了《上海市旅游条例(草案)》、《上海市规范与促进展览业发展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信访条例(修订草案)》等8个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工作。律师们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市人大法工会、市府法制办的肯定。
律师参与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工作,对加强法制建设、推进立法进程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