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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养路费征收实行阶段性优惠

    日期:2007-05-22     作者:霍仕明    阅读:1,005次
    从今日起到今年7月31日,辽宁省交通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理严重欠缴养路费车辆专项行动。
据介绍,辽宁省养路费征收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车主纳费意识淡薄,欠缴养路费;部分符合车辆减免征养路费条件的单位和部门不主动到交通征稽机构办理车辆养路费注册登记,欠缴养路费;大量车辆采取各种方式拖欠逃缴养路费;车主拒缴、抗缴公路养路费,甚至暴力抗费事件时有发生。
辽宁省交通征稽机构在6月10日前实行阶段性养路费优惠政策。6月10日前,对主动缴纳欠费,或主动办理养路费注册登记并缴纳欠费的车辆,可减免90%的滞纳金。6月10日以后,全省各级交通征稽机构将开展全方位、大规模行动。组织夜间稽查和早间稽查,各市之间异地交叉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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