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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未开建已有预售证 律师质疑晶华城涉嫌商业欺诈

    日期:2007-11-26     作者:霍者    阅读:2,053次
    11月24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晶华城认购房屋的方式比较少见,销售价格不透明,好像在恶意哄抬房价。记者调查发现,晶华城果然问题不少。

新闻报料:晶华城有哄抬房价之嫌

11月24日10时许,一位姓李的女士打电话告诉记者,晶华城一套房子却要安排四轮排号,这种卖房方式比较少见,价格也不公开,感觉开发商像是在恶意哄抬房价。

据李女士介绍,晶华城的开发商是河南洲海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早在9月份,房子还没影儿的时候,开发商就让大家排号选房,排上号的就发一张标有编号的“房屋意向登记单”。结果今天她到裕达国贸的认购现场一看,一套房子都排了四顺。

什么是四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这个小区公开销售的房子一共600多套,一套一个号,一共有600多个号,这样依次排下来就称为一顺。二顺就是在此基础上,把600多套房子再排一遍。“他们的工作人员说后面还有三顺、四顺,竞争非常激烈,买不买一定要尽快做决定。思考的时间都不给,我认为房产市场都让他们这些开发商给搅乱了。”李女士很气愤。

认购现场:买房5分钟决定

当天上午10时40分,记者刚走到裕达国贸酒店8楼大厅门口,就听到音响里传出叫嚷声:“时间只有5分钟,请赶快把握这次机会,超过5分钟你将失去这次机会……”

走进大厅,“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大证件被放大成写真,镶嵌在两米多高的展板上。容纳200人的大厅里坐满了等待认购房屋的人。

一个用蓝色幕布围起来的“销控区”内,10多名售房小姐正一对一和业主紧张洽谈,加上音响里不间断的解说和催促声,销控区内的气氛被烘托得非常激烈。销控区外拉着一条长长的警戒线,十余名身着保安和警用制服的男子在维持秩序。

据了解,上午是一顺排号者认购的时间,下午才轮到二顺,次日是三顺、四顺。认购的大致程序是,购房者等待着叫到自己的排号后,带着2万元现金和“房屋意向登记单”,到销控区与售楼员进行洽谈,选到合适的房子,愿意购买的,先预交2万元订金,换取新的“房屋意向登记单”。

认购者:认购房屋时就像“过堂”

一位已交过2万元订金的年轻女子一走出销控区,便被人们围在中间问长问短。该女子说,就5分钟时间,在销控区里面没什么好洽谈的,就是知道了自己的房价是多少,如果愿意购买,交2万元订金就成交了。

“我买房我就有权了解房子的情况,交房的时间,墙体能达到啥情况,室内啥情况,卫生间啥情况,5分钟时间根本不够,问都问不完。”一直等候叫号的王老先生说。

听了王老先生的牢骚,有几个人应声道:“这是在故意炒作房价。”“房子不是小事,咱一定得慎重。”

排到500号以后的小张说:“他们这样做,像是‘过堂’一样。”

在五大证件的展板旁,记者正在记录证件上的一些内容时,一个胸牌名字为“开发部李东”的男子走过来说:“我们这里的东西不让记,你记的啥让我看看。”出于礼貌,记者拿出记录的数据让他看时,他竟然一把给撕走了,并要求记者离开现场。

记者注意到,展板上印的(2007)郑房管预售字第2072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楼号是11、12、13、15。开发部李东解释说,预售证是边建边办,将来都会办下来。

售楼部:叫停的入网建设费还要收

当天11时3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冉屯路上的晶华城售楼部,售楼员娄敬珂说,正在建设的是1号楼。晶华城共有17栋楼房,6栋高层,11栋多层,可售房屋600多套,目前排号已经排到了“四顺”。

据娄敬珂介绍,晶华城是双气,天然气入网建设费每户3660元,暖气入网建设费每平方米120元。

这些费用今年10月1日以后不是已经不收了吗?

娄敬珂说:“我们按土地证办理的时间收,公司是6月份拿到的土地证。不过不交也可以,每平方米需要交17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两个一样,交这个就不用交那个,政府部门其实是换了个名目而已。要是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算下来可能比那两项还要高呢,到时候你自己决定吧。”

11月25日上午10时50分,记者又来到裕达国贸酒店,对晶华城销控区认购现场进行拍照,当记者拍完照顺着步梯下楼时,突然被十几个身着保安制服的男子堵了起来。记者出示了证件,10余分钟后,看这群人仍然没放记者离开的意思,记者拨打了110,后在林山寨派出所的协调下,记者才得以脱身。

律师观点:涉嫌商业欺诈

对于天然气、暖气入网建设费,河南省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蔚宏说,《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10月1日起开始按新标准向开发商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费用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170元/平方米。以前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同收取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增容费、城市绿化费及暖气、天然气入网建设费停止收取,停收费用全部纳入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很明显,“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向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而售楼员的解释明显是在将该项费用强加到业主头上。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术军说,前期,洲海置业采取排号但不收钱的做法,已经违反相关规定,属于变相预售商品房的行为。目前,采取收订金的方法对排号人员实施内部认购,同样违规。开发商虽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与实际核准楼号的建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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