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市律协涉外法律研究会举办了本年度的第三次讲座活动,邀请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仰东律师主讲“中国机构仲裁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仲裁中心仲裁规则(1997)的比较”。讲座由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研究会主任孙志祥律师主持,讲座吸引了三十余名委员和律师参加。
洪仰东律师他在讲座中运用他先后担任仲裁机构秘书长和仲裁员的丰富经验,阐释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两个机构仲裁规则的异同,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05年5月1日起生效的新规则的变化。讲座过程中,参加讲座的上海律师就很多具体的实践和理论问题,例如仲裁地的选择、仲裁程序中的交叉质证以及仲裁员的自律与他律机制等,与洪律师进行了探讨,双方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气氛十分活跃。
(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