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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律师管理新体制

    日期:2006-09-04     作者:新华网广西频道    阅读:2,423次
    新形势下的律师管理工作如何才能更有效、更到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系统创新律师管理新体制:在广西律师协会新一届的领导机构,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律师协会常设执行机构也配备了专职人员,从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分离出来单独办公。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韦晓介绍说,新体制对律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广西律师协会在新一届的领导机构推选过程中,会长、副会长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全区14个市也先后成立了市级律师协会,从而实现了律师协会从司法行政机关分离,有利于律师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律师工作。

    在新体制建立过程中的律师工作如何抓,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等重大问题摆在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各级律师协会面前。韦晓认为,要在新体制下做好广西的律师工作,必须强化律师协会秘书处和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科)的互相配合、协作,以确保律师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促进全区律师工作朝着健康、快速的方向发展。各级律师协会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韦晓说,要处理好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关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处(科)同律师协会秘书处的关系,只有多商量、多沟通,才能建立一种畅通有效的协商机制。而司法厅(局)党组(党委)将成为这种协商机制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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