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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施行湿地保护条例

    日期:2007-07-16     作者:史万森    阅读:1,407次
    “人的肾保护不好,容易得尿毒症,这几乎是治不了的病,但有条件的话至少还可以换肾,而地球的肾坏了,就没办法换了。”这是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巴达尔湖在《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该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对湿地的种类进行了划分,确定了林业部门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并对湿地资源调查和实地保护规划编制作了具体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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