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行业清风正气,进一步引导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推广工作,上海市律师协会向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社会公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律师职业形象。全市律师应当时刻铭记律师的职业使命,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不做恶意低价竞争、承诺案件结果等违反职业道德、损害职业形象、降低社会评价、影响法律服务市场的行为。
二、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规范业务推广行为。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避免以推广活动干扰医疗机构、看守所、法院、监狱等场所的管理秩序。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推广活动时,应当遵守各地区、各场所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序良俗,照顾社会公众的情绪和感受,依法依规开展律师业务推广活动。
三、警惕冒用律师身份,审慎委托防范风险。社会公众在面对“律师”拓展业务时,建议主动核实律师身份,可第一时间到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credit.lawyers.org.cn/)核实,若发现有人冒充律师招揽业务或违法违规推广业务,建议向上海市律师协会反映。同时,社会公众需要法律服务的,均可在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和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职业优势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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