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专业学生内地实习
日期:2006-06-13
作者:倪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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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40多位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专业学生。从今天起,他们将在北京、上海两地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和高校进行为期40天的暑期实习。这
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等单位协助支持,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主办。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出席今天上午的实习典礼并致辞。
黄松有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来内地实习的香港学生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香港回归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界十分重视交流与合作。内地法院800多名法官应邀访问、考察过香港特区;150余名内地法官在香港法学院学习,并取得了香港普通法硕士文凭;香港法官、律师及法学院学生近700余人也来内地法院参观、学习。
黄松有勉励学生借此机会多了解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多了解内地的法制建设情况。香港基本法的实施和“一国两制”事业的伟大实践,需要既懂香港法律,又了解、熟悉内地法制的法律人才,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勤于思考,为香港的繁荣稳定、为祖国的未来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