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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组织律师参加“地方政府债转股与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产品开发培训班”

来源:广东律协     日期:2016-10-28     作者:广东律协    阅读:4,151次

2016年9月23-26日、10月13-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分别在重庆、杭州举办“地方政府债转股与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产品开发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0多名从事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法律、财务、城投、PPP的人员参加培训。为了加深我省律师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新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我会组织证券专委会委员常跃全、谢勇军、左缅章,金融专委会秘书长易湘洋、委员祝理力、鲁力承等6名律师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班主要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对地方政府融资与金融产品创新、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导向与市场机遇、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市场化融资模式创新等进行研讨。其中,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中心研究员张立承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原因及存在问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定和期限等、政府债券与城投企业债券的区别等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政府专项建设基金可用于股权投资、补充资本金等。中国现代集团总裁丁伯康作了“政府与社会资本(PPP)落地运行模式”专题讲座,分析了PPP模式的本质是政府与私人资本的合作,而且这不仅是融资,还是多目标的合作机制。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综合所所长顾永涛介绍了国家“十三五”规划目标,指出我国的发展正进行入转型期和要素成本上升,物流、融资、维稳、政府等发展成本高启,并通过案例分享,对城市建设模式变革、城市融资新政、项目分类与审判模式进行了详细讲解。中国现代集团副总经理王蓬分析了政府融资平台经营现状存在问题,指出转型重点为职能、业务和管理三方面,城投公司可通过清查、整合、再造、培育、优化、构建等实施路径,实现公司管理转型。
    本次培训学习,主要是通过政府、国企、券商的角度,从我国政策和实操层面进行深入解析。我省参训律师表示,培训班对律师了解需求、开阔视野、活跃思路颇有裨益,也为他们未来对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证券法律服务提供了帮助,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价值。(拟稿:黎雪滢,审定: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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