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穆建青自2007年11月与西宁清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就拆迁收购废品等事宜达成口头协议,但在拆迁工作中不慎摔成重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曾先后两次为他支付医药费共计2.5万元,但是拒绝承担后期后期费用,为此穆建青就工伤医疗赔偿问题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今年4月底,当穆建青得知西宁市总工会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后,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迈进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大门,帮扶中心工作人员按规定委托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提供法律援助,仅20天时间,双方就工伤医疗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化解了双方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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