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徐州新沂:推行律师听庭制度

    日期:2008-06-27     作者:新沂市新闻中心    阅读:1,691次
    为提高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司法公正,日前,新沂市通过采取听庭制度,对执业律师服务过程跟踪监督,有效地加强了对律师的监管,促进了律师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今年以来,新沂市开展了“听百庭”活动,要求承办案件的律师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一天,将开庭时间和地点报告当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人员、律师事务所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根据承办律师对案件的熟知程度、举证情况、书面代理(辩护)词质量等形成听庭意见,填好代理(辩护)个案质量检查评判表,并由分管律师工作的局长向承办律师反馈。 同时,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律师予以通报批评。目前,该市已经组织听庭123次。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