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继表彰2005年度8名典型人物和8个典型事件之后,“2006年度中国房地产市场诚信建设典型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在向社会发布公告后,已经收到来自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和自荐的线索材料111份,其中申报“典型人物”的61份;申报“典型事件”的50份,经过与当地消费者协会、房地产业协会初步了解,并经活动评审组11位专家对呈报材料的审阅,确定北京明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裁张志铭等13人,万通房地产集团的“二次规划,主动保障业主的终身利益”等19个事件,作为“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的预选事迹材料向社会公示。
邹景泉,济南平安建筑集团董事长。“诚信危机”之所以存在,一方面的原因,是不诚信的开发商大多处于强势地位,而拥有供小于求的市场态势,更加强了这种强势的地位;另一方面的原因,也是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和业主自身维权能力过于弱小。在此背景下,不诚信的开发商更愿意利用这种强弱势差,造成侵仅而不受制裁和惩罚的事实。近年来,房地产投诉量激增,与这种根源性的机制没有消除不无关系。于是乎,业主维权能得到个说法已属不易,更别说得到多少赔偿了!又有谁听说过,开发商会规规矩矩的画地为牢,主动为消费者维权,主动先行赔付呢?这几乎像猫哭耗子一样荒谬。但是,济南平安建筑集团董事长邹景泉,却实实在在的做了这么样的一件稀罕事——在邹景泉的领导下,平安集团自2005年初开始就聘任了多外具有资深律师资格的律师,组成“维权律师团”,免费为业主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目前,这个律师团已经为业主提供法律咨询2600余次。2006年,“维权律师团”成功为业主解决“电费风波”和“化工厂污染”的两个维权事件,成为山东省著名的成功维权事件。
在房地产市场上,由于处于弱势地位,“业主维权难”成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邹景泉的做法,则为解决“业主维权难”的难题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办法。据了解,在国内房地产开发领域,开发商以“维权律师团”的形式主动为业主服务,主动承担起为业主维权的责任,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先例,几乎是没有的。
此外,投诉而得不到很好的处理,或者赔付不足额,甚至完全不赔付的现象,是国内房地产市场常见的不诚信行为之一。在此背景下,邹景泉领导平安集团和当地消协联合建立的“消费维权基金”,率先推动“先行赔偿”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据统计,自“消费维权基金”建立以来,平安集团没有出现过消费者投诉,达到了“压力促诚信”的实际效果。
邹景泉领导平安集团对“业主维权”的主动态势,塑造了服务于民的企业诚信形象,树立了房地产企业的诚信标杆,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诚信建设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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