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律师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遭拒起诉商标局

    日期:2007-10-16     作者:沈阳网    阅读:2,565次
     律师谢燕益以个人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服务商标“天下为公”,国家商标局拒绝注册,谢燕益诉至法院。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

谢燕益诉称,今年5月17日,他以个人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下为公”商标。5月31日,国家商标局出具通知书,称谢燕益未能提供本人从事服务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不予受理。

国家商标局今年出台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时,须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明或其他的单位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谢燕益在起诉书里说,我国商标法规定,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国家商标局“个人名义不能申请商标”的规定与商标法不符。

谢燕益请求一中院判决国家商标局受理自己的商标注册申请。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