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即将通过的新法案不但针对制药企业,而且首次将医疗器械产品也包括在内。这意味着一旦该法案获得通过,医疗器械新产品上市头两年也不得在大众媒介上做广告。
据了解,这一禁止处方药在上市头两年(FDA最初的意见是3年,后改为2年)做广播电视或报刊广告的法案,是由两位著名美国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和迈克尔·恩奇共同提出,随后得到几十位美国参议员的附议。
据悉,在该法案之前,美国国会从未立法禁止药品做直销广告,所以该法案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禁止药品做直销广告的法案。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