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部
1. 标题:黑体小二号字,居中。应表述为:关于XXX涉嫌XXXX罪一案的辩护词/交换意见。
2. 称呼:宋体小四号字,应表述为尊敬的法庭或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二、正文
1. 正文应用宋体小四号字,首行缩进,行距18磅。
2. 区分标题和要点,标题层级依次为“一、……”、“(一)……”、“1. ……”、“(1)……”,要点层级依次为 “1. ……”、“(1)……”、“ ①……”,一段之内的要点列举使用“(1)……”。引用具体法律文件应加书名号,如《刑事诉讼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法条序号(第X条、第X款、第X项)、时间(年代、年月日等)、数量金额等用阿拉伯数字,
三、尾部
尾部应有落款,列明辩护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辩护人姓名,写作或发表日期,并由辩护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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