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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地方政府如果擅改城市规划也要受到处罚

    日期:2007-06-12     作者:中国经济网    阅读:1,494次
    建设部负责人10日在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城市规划国际论坛上透露,按照基本修订完毕的规划法,城市规划一旦形成不得轻易更改,地方政府如果擅改规划也要受到处罚。
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贪污几万元就要受到严厉处罚,但在城市建设中“拍板”更改城市规划,导致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受到严重破坏,却没有有效的追究机制。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快就要改变了。《城市规划法》目前已基本修订完毕,名称改为《城乡规划法》,预计将在年底前提交全国人大讨论。按照修订后的规划法,城市建设违反城市规划的,即使是地方政府也要受到高额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城市规划国际论坛吸引了来自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市长、规划师、文化学者和历史学家,并达成了一系列的共识,将以《北京宣言》的形式公布。《北京宣言》征求意见稿的宣言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最突出的内容是新世纪的城市文化应该反映生态文明的特征,21世纪的城市应该是生态城市,以人为中心、掠夺自然资源的发展不再可取,减少城市发展对自然环境的压力,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和谐,应该成为城市发展的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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