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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出台新规定:领导者决策失误将追究责任

    日期:2007-10-11     作者:吴庆才    阅读:785次
江西省南昌市新近下发通知,要该市各级行政权力部门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者“拍脑门”决策失误给国家和民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

这份《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

今后,南昌市各级权力机关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由民众评议说了算。通知要求建立公众评议机制,评议的内容包括为基层、为企业、为民众服务的政策和承诺是否兑现、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是否改变和提高、依法行政是否落到实处等,要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形式,由民众对行政机关权力运行情况作出满意度评价,并定期公布评价结果。

通知还要求,明年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府”,还要研究建立及时听取民众意见的网上论坛,通过网上公开互动的形式,实时受理民众投诉。同时,加快开发建设网上监控和监察系统,对重要的审批事项、行政性收费和公共资源分配等重点业务流程,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和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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