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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官民之间和谐起来--山东宁津法院行政审判庭和谐司法侧记

    日期:2007-05-08     作者:郑春笋 张炳光 杨如冰    阅读:3,718次
     如今,在地处鲁北的宁津县,各个行政部门的执法言行都中规中矩、丝毫马虎不得,涉及行政执法的赴省进京上访现象看不见了。2006年,该县荣获“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官民关系发生了如此大的变迁,首先应归功于宁津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们!” 该县政法委的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在2005年以前,宁津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件极少,每年仅两三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也逐年减少,然而,因行政争议纠纷惹起的老百姓上访数量却居高不下。“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应构建起和谐的官民关系,在这方面行政审判工作应当大有作为!”基于这一认识,宁津法院决心把行政审判庭努力打造成为人民法院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窗口”,自2005年3月,他们调整充实了行政审判人员,把素有“铁娘子法官”之称的蔡吉俊提拔为行政审判庭长,并配备了两辆四轮警车,从此该院行政审判工作“火”了起来,对促进全县依法行政的作用力越来越大。

“民告官”案件何以少得可怜?走访中,一个让行政庭法官们都十分尴尬的“症结”浮出水面:律师不得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否则受罚!这是宁津县延续多年的不成文规定, “民告官”案件请律师难,而百姓自己又不会告、不敢告。在《行政诉讼法》已经颁布实施十几年的今天,怎么竟还有如此与法律分庭抗礼的“土规定”?蔡吉俊庭长带领法官们开始不断举办电视讲座、散发宣传册,大张旗鼓地开展行政诉讼法知识宣传活动;一趟趟地跑县政府有关部门,上门沟通交流、提司法建议。最终,他们精诚所至,促成全县律师座谈会的召开,由司法局明确宣布取消了律师不得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土规定”。

“法院真给咱百姓撑腰了啊!” 宁津县柴胡店镇艾庄村民艾贻国、艾贻强兄弟俩逢人便夸。两年前,因兄弟二人阻止某化工厂建设挖土,派出所没有送达处罚决定书,就索性将兄弟俩关进拘留所10多天。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到法院起诉不久,法官们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就地认定被告派出所的行政拘留行为违法,最后在法官们的协调下,派出所给付兄弟俩赔偿金3000元,兄弟俩自动撤回了起诉。就这样,宁津法院行政审判庭当年对最先受理的不服土地行政登记、不服公安行政拘留等4起“民告官”案件 ,组织到案发地分别公开开庭,并大胆依法审理、公正裁判,使被告席上的土地、公安等行政部门均败诉。这些在宁津人眼里的“破冰之举”在全县激起强烈反响,让老百姓敢于对“官”滥用行政职权说“不”的越来越多。2005年,该法院受理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3件,比上年上升19倍多;2006年受理113件,一跃成为德州市11个县市区中法院受理“民告官”案件最多的县之一,在依法保护老百姓们合法权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既坚持严肃执法又注重“和谐司法”,这是宁津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他们对各个行政机关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时,都认真细致、严格把关、毫不留情,从不放过一个侵害百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与此同时,他们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引入“行政协调”机制等做法,发现被诉行政行为确属违法时,及时在立案、庭外、判前等环节与有关行政部门沟通意见,通过指导他们汲取经验教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使其限期纠正、撤销违法行政行为,或主动与行政管理相对人达成行政和解协议,从而让更多的行政部门体体面面地“败诉”,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际保护。在2005、2006年审结的196件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行政和解方式促使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结案的案件158件,占80.6%。

“行政审判的职能不仅仅是依法监督行政行为,更要在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方面大显身手!”宁津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们经常组织法官到各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巡回上法制课、举办行政法辅导讲座,经常指导行政执法机关理顺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手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方式。对过去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积案,他们清理造册、个个击破、迅速执结,在此基础上不断壮大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力度和声势。2005年,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0多件,是上年的4倍;2006年执结333件,数量之多居德州11个县市区法院之首。

“如今的法院行政审判庭,既对行政行为严格审查、公正裁判,又能对非诉案件高效执行,已经成了全县各项行政执法的坚强后盾!”来自宁津县建设局、环保局、盐务局、土管局的负责同志都在座谈中这样说。沿城市街道挨家挨户地收取卫生费一直是宁津县城市管理局过去最头疼的事,门前街道每米每月4元、每户缴纳多则不过三四百元、少则仅几十元,由于执法人员没有强制执行权,遇到抗缴者,顶多下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了事,久而久之卫生费越来越难收缴。而如今,城市管理局可以将生效的行政处罚案件集中起来,“打包”移送法院、由行政审判庭在短期内集中强制执行,仅2006年累计执结此类案件108件,标的金额区区数万元并不多,但慑于司法的威严,宁津县城区内抗交卫生费的现象很少发生了,各个街道越来越整洁、有序了。

如今,宁津法院行政审判庭已经赢得了县委、县政府及各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广泛理解和信赖,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们与广大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之间已不再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而是变成工作上密切协作的“鱼水关系”。过去,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们到被告公安局送达开庭传票或法律文书,经常是吃闭门羹或碰一鼻子灰,其傲慢的态度令法官们十分看不过。如今,由于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执结了大量赌博、嫖娼引起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大力支持了公安局的治安行政工作,公安局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越来越依赖法院,对行政审判工作也给予越来越多的理解和支持。现在,凡宁津法院受理公安机关当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都是法官打个电话,当地公安局法制科的同志就会自己前来签收;开庭时,被告席上必有一名分管副局长和法制科负责人到庭应诉;官司败诉了,被告公安局都能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从不让法院“犯难”。

不久前,宁津法院行政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荣获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社会各界都这样评说:他们是架起在当地官民之间和谐关系的桥梁和纽带,让当地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挺直腰杆敢于与违法行政的“官”们叫板,让各个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公正,让宁津县的和谐构建、依法治县的进程不断加快!

(作者单位:山东德州市中级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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