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代表参加市府法制办座谈会
日期:2004-04-1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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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宪法修改相衔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修改列入本届立法规划,并委托上海做好修改意见的征求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于2004年4月5日召开小型座谈会,对现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进行讨论。市律协行政法律研究会副主任、清华正信律师事务所王昊东律师代表律协参会。参加座谈的还有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浦东新区法制办、市编制办的有关同志。 座谈会上,大家对现行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除了与宪法修正案直接有关的几点修改意见外,还包括: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政府领导的选举方式、候选人的自我介绍和当选后述职评议、对选举过程的法律监督、地方政府设置和增减工作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程序、上下级政府机关的职权划分、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分开立法、两部法律的立法理念和目标等。 市政府法制办表示,今后还将对上述两部法律的修改工作继续组织讨论,并对市律协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