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全面启动
日期:2008-03-27
作者:宁波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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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宁波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作为旅游业的核心吸引物——旅游景区项目的开发建设日益加快,旅游景区类型正在向多元化、精品化、跨区域化发展,政府管理部门面临着如何规范和协调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强旅游景区运营管理、提升旅游景区服务品质的现实需求。为此,宁波市人大对我市旅游景区(点)管理条例进行了立项,明确今年先开展前期调研,待条件成熟时予以立法。该项立法将为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加快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实现旅游景区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和有效手段,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顺利完成此项重大立法工作,日前,政策法规处潘旭光同志等相关人员赴各县(市)、区对我市旅游景区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召集有关旅游景区负责人开座谈会,认真倾听了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及景区一线管理人员在旅游资源保护、景区前期立项建设、后续运营管理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想法建议等,这些都将为我市旅游景区管理条例立法提供重要的基础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