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破解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

    日期:2008-06-04     作者:包蹇    阅读:2,391次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昨日联合召开“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新闻发布会,通报司法系统落实新修订《律师法》的相关举措,并对新法进行解读。

新修订《律师法》对律师执业权利保护增加了不少条款,尤其是“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得到了突破,但是目前《律师法》与刑诉法、民诉法等法律的配套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上海市整个政法系统各个单位都在不断努力。

5月23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主持召开“新律师对话名律师”座谈会,与会律师就如何理解、如何实践新《律师法》提出的“三个维护”,进行了广泛深入探讨。

5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一行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与该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市律协会长刘正东以及律师亲切座谈,从程序规范、个案审判、立案收案、信息沟通等诸方面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律师和法官“个人之间少交往,组织之间多沟通,市高院和市律协应建立和坚持包括书面在内的交流机制,努力推动法官队伍和律师队伍建设”。

5月3日,该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还联合召开了贯彻新修订《律师法》座谈会。

5月3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与浦东新区司法局、长宁区司法局、徐汇区司法局共同组织了“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贯彻实施新修订《律师法》大型咨询活动”。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