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宁波出台了全国首个测绘市场的法律法规

    日期:2007-07-05     作者:叶建明 记者 李军    阅读:1,343次
     有一个道理,不管专业的还是非专业的人,可能都有点懂。一幢房子在建造前,根据规划图纸要进行实地测绘。换句话说,几年后造成的房子大小,形状如何,都和前期的测绘息息相关。

    而在现实中,确有不少这样的情况:住户和房产商或测绘单位对簿公堂,为房产面积多一个平方米少一个平方米而打起了官司。

    为了规范测绘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预防和遏制测绘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宁波开始向本市的测绘市场开刀。

    昨天,《宁波市测绘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今后,所有测绘单位和个人的不良测绘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并根据不良的程度进行不定期的对外公示。

    据悉,专门对测绘市场出台法律法规,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测绘单位或个人有不良行为将被公布在“信用宁波”网上

    去年,宁波市规划部门对测绘市场进行了一次摸底。

    宁波市测绘市场的混乱主要体现在两个地方,一是材料不齐,人员有假。二是一些测绘单位和测绘人员,在进行市场测绘时并没有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测绘。

    据了解,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市场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适用该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所称测绘市场的各方责任主体包括测绘项目单位、测绘单位、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测绘成果交易和使用者;测绘市场从业人员包括注册测绘执业人员、测绘作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

    对各县(市)规划(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测绘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由宁波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

    对认定的测绘市场不良行为,由市规划局在宁波规划(测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在“信用宁波”网(宁波市企业信用资讯网)上公示。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