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专题报道 >> 八届二次临时会议 >> 动态报道

动态报道

市律协召开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日期:2010-11-15     作者:办公室    阅读:3,423次

 

1113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在上海展览中心隆重举行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审议稿)》、《上海市律师协会代表大会代表规则》和《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方案》。215名律师代表出席会议,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上海律协党委书记刘忠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市律协会长刘正东,副会长厉明、乔文骏、李慈玲、陈乃蔚、徐晓青,监事长朱洪超等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在刘正东会长的主持下,陈乃蔚、李慈玲、厉明分别就《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情况、《上海市律师协会代表大会代表规则》和《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制订情况及具体条款作了说明。为期半天的会议中,律师代表以高度责任感履行职责,以分组讨论的方式,对上述三项议题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大会集中大多数律师代表的意见,对相关条款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由刘正东会长在付诸表决前向大会作了补充说明;最后大会以全体与会代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以2/3以上的多数通过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稿)》、《上海市律师协会代表大会代表规则》、《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其中,《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稿)》的同意票高达82%

在大会三项议程顺利结束后,刘忠定副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临时代表大会完成了所有任务,这是一次民主务实、群策群力的大会。刘忠定指出:第一,临时代表大会内容非常重要,关系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和广大律师切身利益,审议通过的三项文件,填补了律师行业管理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行业管理职能,实现规范运作,意义重大。第二,三项议题广泛征求和听取律师意见,体现了广大律师的意愿,体现了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如《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原修订审议稿将代表、理事任期从“三年”修改为“五年”,经分组讨论后无记名书面征求意见统计,虽有60%的代表赞成,但未达到66.6%的法定多数,理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决定“尊重民意”、“依法办事”,启用维持原来“三年”任期的预案,从而使议案在“票决”中获得高票通过。给我们的启示是,如何行使好民主权利,怎样有利于律师事业发展,既要顾全大局,又要学会协商,方能提高民主决策的质量。第三,议事效率高。大会只有半天时间,审议通过了三项重大议题,但律师协会、秘书处经过了半年多的努力,其间做了大量的调查、调研等准备工作,实践证明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卓有成效。最后,刘忠定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1.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30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上海律师界要珍惜律师业面临的大好形势;2.认真开展“东方大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的评选表彰工作;3.做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一要规范,二要高效;4.做好换届选举重要工作,从代表选举到理事选举,选出坚强有力、执政能力强的行业协会领导班子,坚信上海市律师协会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

 

 

刘正东会长主持

陈乃蔚副会长做章程修订案说明

李慈玲副会长做《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规则》制定说明

厉明副会长做《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补充养老金)方案》说明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讲话

大会开幕,奏国歌

律师代表投票表决 

表决事项通过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