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起,凡年龄介于14岁到80岁的美国签证申请人都必须在申请签证时留下指纹,同时在持签证入境时接受两手食指指纹扫描及数字拍照,供检查证照的关员核对。国土安全部决定将扫描比对十指的指纹。
电子扫描仪器扫描指纹是让当事人将手指按在扫描器的镜片上,取指纹的动作历时仅几秒钟。
通常入境检查的程序是回答简单的问题,例如访美的目的、在美国居留的地址及有没有携带需要申报的物品,然后就接受指纹扫描及数码拍照。
非美国公民入境时的指纹扫描及数字拍照是在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采取的加强边防及查缉恐怖分子的措施。
全美实施这项检查措施的入境关卡包括116个机场、15个海港及154处美国与邻国接壤地带的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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