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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新加坡、舟山经验探索临港新区保税燃油加注业务的发展模式

    日期:2020-04-22     作者:马荣(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王勇(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要求,临港新片区应当对标国际上公认的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新片区与境外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随着上海航运货物吞吐量地位的攀升,作为临港新片区重要组成部分的洋山深水港和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无疑将会助力上海向国际航运中心的转化。上海地处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其腹地可延伸至长江流域甚至大部分内陆省份,广阔的腹地货物运输量足以支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港口的吞吐规模,在临港新片区以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油加注为抓手,发挥上海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和经济优势,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必然选择。

       本文借鉴新加坡和舟山的发展经验,探索在临港新片区以国际保税燃油加注服务为抓手,带动国际航行船舶供应、维修、进口船舶融资租赁、保税燃油期货交割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

       一、新加坡自由港的发展模式
       新加坡自由港发展大致上经历了从以转口贸易为主的完全自由港向综合多功能型有限自由港转变这两个阶段。随着新加坡自由港发展目标、产业、结构、优惠政策的不断演化,新加坡的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新加坡自由港的发展得益于政府有效的引导、强大的政策支撑、有力的人才保障等几个主要因素。
       1.政府有效的引导。不同于纽约国际金融中心和伦敦国际金融中心自然演进的发展路径,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则是政府推动的结果,属于政府主导型。金融业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持续发展并成为新加坡经济发展的一个引擎,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新加坡政府的一系列自由化政策。特别是在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际,东亚一些金融中心开始萎缩,大量国际资本从东南亚撤出,但新加坡在危机后实施的自由化政策反而巩固了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一些跨国公司持续向新加坡投资,与新加坡把自己建成跨国公司区域总部的目标形成了契合。
       2.强大的政策支撑。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新加坡政府重点发展高技术产业、注重传统产业发展与革新,尤其是积极推动物流、金融、商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输出。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专门设立了服务业小组委员会,并按行业成立工作小组,有政府拨款负责服务各行业的发展。在政策的演化最大的特点是循序渐进,由最初的小尺度、小范围优惠政策逐渐向大尺度、大范围的优惠力度发展,并且通过政策的实施,引导资金流向与相应时期国家发展目标相吻合的经济部门,即进口替代性工业—面向出口型工业—技术密集型工业—金融服务业—其他新兴服务业。
       3.有力的人才保障。新加坡尽管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但是资源匮乏、市场狭小,高素质的人才被视为最宝贵的资源。新加坡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仅次于国防是世界上最重视国民教育的国家之一。
       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发展的经验
      舟山发展的经验是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油的竞争力。船用燃油是船舶运营中的主要成本,一般在航运公司总成本的30%-60%之间。燃料油的价格构成中税收成本占了相当部分,比如船用5-7号燃料油,不含生物柴油,一般贸易进口,则需缴纳1%关税(按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是6%),13%增值税和1.2元每升的消费税。对于国产燃料油,则含有13%增值税,1.2元每升的消费税,企业还要缴纳约等于销售额1%的增值税附加。
      (一)我国税法对于国际航行的船舶加注燃油规定
         1.税收监管政策
      《中华人民共国关税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免征进口关税。2020年1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规定:1)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本公告所述燃料油,是指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产品。2)海关对进入出口监管仓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的燃料油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凭此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免)税。该公告已于2020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因此,鉴于国际船舶燃油加注业务有特定的物理时空,一般都是存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口保税燃油,或已经出口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国产燃油。对于国际航行船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和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相关规定,加注进口燃油可免征进口环节税(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加注的国产燃料油,实行增值税退免政策。
          2.国际航行的船舶保税燃油加注的条件
       第一是有位于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储油及加注设施。为满足税收优惠的条件,必须有位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接受海关监管的储油设施。保税进口的燃油或已经出口退税的国产燃油可以储存在该油罐中(国产燃油先出口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储存,在出口报关后即可办理相关国产燃油的增值税出口退(免))。
       第二是燃油加注企业需经批准有相应的资质和经营范围,并能满足海关的监管要求。
       第三是有方便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的锚地。
       第四是燃油加注位于主要国际航线途中,方便停靠。
       (二)舟山保税燃油加注的成功经验
       2019年,舟山船用燃料油供应量突破400万吨,达到410.27万吨,同比增长14%,供应规模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除了途径我国的7条国际主航线中有6条经过舟山海域,舟山重点在改善“软环境”上着力下功夫。保税燃油加注涉及到海关监管和燃油加注经营特别许可即成品油经营许可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于全新业务创新突破了存在的三大难点:一是“准入难”。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从事保税燃油加注业务需要获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同时还需要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舟山开放供油市场,明确准入资质条件,便利了符合条件的中外企业获得经营许可。二是“监管创新难”。海关是中央垂直领导国家机关,海关事权在中央。舟山借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契机,积极争取政策,属地杭州海关不断推出业务创新。三是“操作流程繁”。舟山明确了简易的保税燃油加注的流程,便利了国际航行船舶加注。可归纳如下:
       1.围绕保税燃油加注产业链,创新海关监管模式
       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杭州海关就围绕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先后出台“跨关区直供”、“港外锚地供油”、“一船多供”、“先供后报”、“一库多供”、“同商品编码保税油品混兑”等一系列推动油品贸易便利化的举措。如“一船多供”模式,一个作业航次就可以为企业省下2至3万元运输成本。有序扩大保税油混兑调和业务,中国船燃完成全国首单不同税号油品调和低硫燃料油业务。在2019年为助推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杭州海关推出第四批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监管创新举措。其中,“油品保税货物转让”、“多船一供”专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量身打造”。
        2.依托自贸区的特殊条件,突破海关管理限制
       如船用燃油需要不同税号燃油的混兑,但部分税号的燃油在加工贸易负面清单目录中。为此,国家商务部以商办贸函[2018]223号文正式批准同意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不同税号保税油混兑”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海关加工贸易负面清单的管理。此举使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加注价格更加接近新加坡价格。
       3.向外资和民营资本进一步开放供油市场
       对接引入中石化长江燃料保税油中心、中石油东北亚船供业务中心,新批中石油燃料油、国油石化2家供油企业,供油总部、企业分别达到4家、14家。能源巨头道达尔与浙能集团达成合作以舟山为核心构建全球加油网络,世界著名能源价格评估机构普氏和阿格斯发布舟山低硫船用燃料油估价,基本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舟山价格”。
        4.完善供油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延伸船用燃料油产业链
       锚位建设有效推进,加油锚位达到16个。制定国内首个供油船“舟山船型”技术规范,5,000吨级、9,000吨级供油船已开建,预计2020年底建成投用。
       三、探索便利、优惠、高效船用保税燃油加注模式,助力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
        (一)借政策“东风”在临港新片区发展优质优价的保税燃油加注产业
       2020年1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该政策仅限于保税区船舶供油,即只有到保税区供国际船舶加油的燃料油产品才能享受到退税优惠,表明落脚点是要服务于我国保税船供油市场,这正是临港保税船供油业务发展的“东风”。    
       1.我国货物吞吐量远大于新加坡船供油市场规模有巨大潜力。当前我国保税船供油量大概在1,200万吨左右,新加坡接近5,000万吨,过去由于我国燃油含有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价格比国际油价高,对国际航行的船舶没有吸引力,我国国际航行的船舶很多也前往新加坡和香港等地加注燃油。
       2.我国从中石油、中石化等一体化系统整合资源进行调和的可控性高,调和成品的质量更高。但新加坡从全球各地采购原料,原料质量相对参差不齐,从而增加不兼容的风险。
       3.我国炼厂低硫油产能比新加坡高。
这些潜在优势并不意味着我国港口就能迅速赶上新加坡的行业地位,临港新片区应当抓住这一契机大力发展保税船供油业务,从而吸引国际航行船舶来临港新区加注燃油,并以此带动相关周边产业。
       (二)为国际航行船舶及其人员进出境海关手续提供“便利”
       建议:
       1.临港新片区洋山港可以根据自身地理条件,整合设计便利的海关通关和卫生检疫手续,方便国际航行的船舶靠泊加注燃油。
       2.增设申报来港目的选项,准许国际航行船舶的外籍船员免签证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自由活动。
       (三)结合上 海服务业优势,发展“精细服务”促进 保税燃油加注和服务产业发展
       建议:
       1.做精做优船供产业食品物料补给和船员服务管理。
       2.对短期停留的人员提供食品、旅游、休闲和购物服务。
       3.在国际航行船舶停留期间,提供检修、维修等服务。
       (四)结合上海金融中心建设,业态叠加跨境金融服务功能,以 高端服务 促进保税燃油加注产业发展
       建议:
       1.探索保税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用足用好《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条例》)政策,储备金融和海关复合型人才,帮助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2.为保税船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标准化的第三方服务。船舶是一种技术密集型的货物,验船舶收、价值评估和退租船舶的转租或转让等都需要第三方的专业服务。
       3.用好用足保税燃油基础设施,为保税燃油期货交割提供服务。上海是我国金融中心,燃油期货是一个很大的交易品种。由于期货有实货交割的需求,建设好的保税燃油储存基础设施也能发挥服务实货交割基地的作用。
       最后,细观新加坡国际航运中心的成功经验可见,港口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关注世界港口航运状况,建议临港新片区成立港口信息和战略研究部门,了解掌握国内外港口的发展概况、周边港口的竞争能力和格局,以及运输、航运方式的变化趋势;通过对世界港口、航运发展信息的掌握,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法。同时,为全球航运相关企业提供金融、保险、法律、咨询等高附加值的航运服务,不仅可以获得高额的经济回报,更可以无形中引领全球航运市场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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