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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深化律师人才培训 精心打造人才“孵化”基地

    日期:2007-09-07     作者:律公科    阅读:2,977次
    9月4日,徐汇区举行律师人才培训基地首期培训班结业仪式暨第二期培训班开学典礼。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庄孝志,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晓青,徐汇区人事局副局长何爱兴,徐汇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严新力等领导及系统内区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区律师代表团成员等十余名导师出席会议。
    自去年7月徐汇区成立律师人才培训基地以来,在全市各区县中开创了律师“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培训、自我提高”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了区司法行政系统内的区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区律师代表团成员等人才的资源优势,加强了对年轻律师人才的教育培养,也有力推动了徐汇人才工作的深入发展。
    朱洪超副会长指出,徐汇区律师人才培训基地为全市各区县律师人才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根据本区律师具体情况,利用本区律师资源,培养本区青年律师,是一项具有专项性和针对性的培训方式。他希望广大青年律师通过参加培训,培养“立足上海,面向世界”的海派律师精神,努力完成“学做一个律师,像一个律师,是一个律师,是一个好律师”的成长过程。徐晓青副会长作为培训基地导师团代表表示,今后的培训要更加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并把课堂教学延伸到社会实践,通过聆听一些有价值的案件庭审,把理论融会贯通于实践中,切实提升青年律师们的办案能力。
    庄孝志主任在会上感谢了徐汇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对律师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肯定了徐汇区司法局律师人才工作的创新和成就,祝贺了首期学员们所取得的培训成效。同时,提出希望: 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培训教育的必修内容; 二要把促进律师诚信服务和规范执业作为培训的目标; 三要正确处理业务学习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集中学习与课后自学的关系、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会上,首期培训班班长、优秀学员、汇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巍嵩律师和第二期培训班学员代表、汇锦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君律师作了发言, 60余名学员参加了结业暨开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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