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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致人死亡被判14年

    日期:2007-06-21     作者:王殿学 通讯员 李佳    阅读:2,078次

    “正当防卫”说法未获支持,因自首且积极赔偿获轻判

因在购买彩票排队时与人发生口角,职业律师席博途在与对方互殴时将人打死。昨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席博途有期徒刑14年。
检方是以席博途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的。检方指控,2005年12月1日下午,席博途在一彩票销售点等待兑奖时,因排队问题与张某发生口角,继而互殴,后席博途持铁制支架木牌打击张某头部,将张某打倒在地后,又用脚跺、踏张某头面部,致张某死亡。
5月10日本案开庭审理时,席博途表示起诉书与事实不符,他与张某不是互殴,而是在逃跑无效的情况下被迫防卫。
一中院审理认为,席博途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席博途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对其从轻处罚。一中院的判决没有认定席博途“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
本案开庭时,被害人张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67万余元,双方当庭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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