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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五届全国律协二次理事会和全国秘书长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

    日期:2003-11-2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7,499次
2003年4月21日,五届全国律协二次理事会议和律协秘书长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召开,上海地区的第五届全国律协理事朱洪超、缪林凤、吕红兵、鲍培论、高前和律师及上海律协万恩标秘书长赴南宁参会。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司法部律师公证指导司司长宫晓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蔡江生、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岩瑛应邀出席会议。 段正坤副部长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业改革和发展的两大主题,一是拓展,二是规范。“拓展”就是要拓展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服务方式和社会功能;“规范”要求律师工作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健康有序的基础之上,重点是规范服务主体、服务行为、服务秩序、管理行为。”宫晓冰司长则在会上通报了律师公证指导司今年律师工作的安排:力争到2004年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到目前为止,广东、海南、湖南、浙江、福建、河南、江苏等省已制订了公职律师试点方案,福建、广东已有94名律师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证。商务部、中国证券会等部门也向司法部提出开展公职律师试点的请求。吉林、北京、河北、湖南、湖北、内蒙等省已制订公司律师试点方案,北京、吉林、河北有11家企业60名律师获得公司律师执业证。” 随后,受第五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的委托于宁副会长作工作报告(全国律协换届以来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设想)、付洋副会长作财务报告(2002年会费收缴使用情况及2003年会费预算情况)、张栋副会长作常务理事会述职报告、陈舒副会长作“关于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的报告。 分组讨论后,五届全国律协二次理事会议通过了换届以来全国律协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常务理事会述职报告,为期两天的会议,4月22日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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